长三角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一货”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

发表日期:2023-02-21

1月15日,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、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、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、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印发《长三角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一货”联合执法三年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对2023—2025年的长三角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一货”联合执法作出了明确、清晰的规划,聚焦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、执法标准、联合执法、联合惩戒等5大方面的合作重点事项,提出了10个主要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牵头单位、参与单位和完成年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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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行动计划》明确,2023—2025年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一货”联合执法工作分别由上海、安徽、浙江轮流牵头。轮值方负责编制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,纳入长三角交通运输一体化年度工作要点;组织召开联席会议,研讨联合执法热点难点问题,专题开展典型执法案件分析、案情通报、舆情分析等。各省市每年要组织开展至少2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,各省毗邻市县不定期按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。

  根据《行动计划》,江苏省负责牵头于2023年完成明确长三角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标准,建立统一的共享数据清单;上海市负责牵头于2024年完善长三角监管执法数据共享长效机制,探索建立数据共享通道,丰富应用场景的任务;安徽省负责牵头于2025年完成区块链技术在长三角交通运输执法一体化中的应用,推动构建违法违规信息线上抄告,推行大件运输信用分类许可,推动建立大件运输智能监测系统/模块的任务;浙江省负责牵头于2025年前完成印发《长三角地区超限超载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联合整治备忘录》。

  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《行动计划》深化区域联合执法,进一步提升区域执法监管一体化水平,强化区域联合监管力量,全力保障区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。

  日前,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牵头,联合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、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、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,印发《长三角“两客一危一货”监管执法数据共享数据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数据共享清单》)。

  《数据共享清单》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为前提,立足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数据共享需求,在长三角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现状基础上,聚焦道路运输领域严重违法行为或重点高频执法事项,形成的三张清单,包括“两客一危一货”严重违法行为数据信息表、严重违法行为分类数据需求表、共享数据明细表。

  《数据共享清单》将为下阶段长三角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化区域联防联控、强化数据共享共用提供强有力支撑,为提升区域道路运输执法监管一体化水平注入“新动能”。

转载自:智慧运输与车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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